认错人?恶女不演了拿下大院糙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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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错人?恶女不演了拿下大院糙汉

肥囧快乐水

现代言情/都市生活

更新时间:2026-03-18 01:04:50

【八零+年代+女配觉醒+先婚后爱+双洁+追妻】 慕锦云身为医生,采药时发生意外,一睁眼穿书了! 成了一本愚蠢的年代宠妻文中的恶毒炮灰女配。 登堂入室的养妹前世抢了她未婚夫,结果被送回老家最后生孩子大出血。 她将这一切的恶都归咎于慕锦云身上。 为了避免自己成为对照组炮灰,也为了寻一条活路。 慕锦云踏上了寻找未婚夫的路。 刚开始因为原主的名声实在是太臭,大院里的家属们唯恐避之不及 一向告诫自己高调做事,低调做人的慕锦云。 本想立刻搬出沈家,可没有生活保障她只能猥琐发育。 尽量和这个男人保持距离,能躲着就躲着。 结果日渐相处之后,那个原本冷面狠戾的男人,看她的眼神越来越炽热。 就在她逆袭致富,有了傍身的本领,终于打算搬出沈家的时候。 眼前这个男人红着眼把她拉住:“云云,你不要我了吗?我不管,你走了也要把我带走,还要给我生崽崽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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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小时前·连载至第143章 真服气

第1章 穿成恶毒炮灰

  1980年,春天,阳城火车站。

  慕锦云从检票员手里接过那张被剪了个口子的车票,顺手塞进裤兜。

  她头一回坐火车,站台上人挤人,推来搡去,心里直打鼓,可她从小就会撑场面,脸上一点不露怯,拎着包袱,稳稳当当地往站台走,压根不管四周那些人看她的眼神有多怪。

  等车的工夫,脑子里乱哄哄地翻腾着最近的事。

  半个月前,她在山上采药,冷不防被人从崖上推了下去。那一摔差点丢了命,昏过去的时候,脑袋里突然响起个声音,干巴巴的,跟念书似的,不停往下背一本东西。

  她就这么稀里糊涂知道了一件事,自己原来活在一个故事里。

  那本书叫《干掉白莲花原配,逆袭成为团宠》。

  女主是她后妈袁来娣带来的女儿慕秋云,还是重生回来的。男主呢,是慕锦云的未婚夫盛路诚。

  而她自己正巧就是那个结局惨得不能再惨的恶毒原配,专给女主垫脚的炮灰角色。

  绿茶、团宠啥的,她闹不明白。

  不过草木灰她倒懂,敷伤口、治烂疮挺好使。

  按那声音说的,在原来的故事里,她嫁给了盛路诚,跟着去了他守的岛。

  没过半年,慕秋云写信过来,哭着说后妈逼她嫁镇长家的傻舅子,走投无路,求妹妹收留她。人还没到,信先到了,压根不给她回话的机会,直接安排上了船。

  住是住下了,结果这丫头朝夕相处,对盛路诚动了心,有一次趁她不在,俩人没忍住,滚到了一张床上。

  她偏偏这时候回家,撞了个正着。盛路诚吓坏了,连夜把慕秋云赶回老家,还急吼吼地把她塞给了隔壁村一个死了老婆的鳏夫,后来生孩子难产,活活没了。

  她发了狠要报仇,于是重生后,她把慕锦云推下了崖。

  书里的结局是,慕锦云摔坏了脑子,腿也废了,彻底成了个废物。

  慕秋云便唆使袁来娣,把半死不活的她塞给那个鳏夫当媳妇。

  她还没睁眼,就听见慕秋云在屋里指手画脚,教袁来娣怎么安排这场婚事。

  “你放宽心,从那地方摔下来,不死也残,脑子十有八九坏了。盛家肯定不要这种累赘。她爹没了,爷爷也不在,没娘家人说话,咱把她嫁出去,谁还能管得了?介绍信用我名字写的,明早就让叔伯送我去坐火车,找盛路诚。只要我成了他的妻,将来当上富太太,咱们娘俩下半辈子吃香喝辣,还愁啥?”

  慕秋云说得眉飞色舞,仿佛金镯子银票已经堆满了炕头。

  袁来娣听得两眼放光,心都飘起来了。

  第二天鸡还没叫,就催着侄子送慕秋云上了车。

  自己则满村跑,到处嚷嚷:“慕锦云摔傻了!腿也断了!这辈子算是完了!”

  慕锦云一直想逃,可袁来娣派了侄子侄女轮班盯着她,她脚上带着伤,不敢硬来,怕打草惊蛇,只好半夜偷偷爬起来,摸黑啃两口冷饭,哆嗦着手给自己换药。

  这天,打小一块儿长大的闺中密友胡慧娟来串门,慕锦云趁机托她帮忙弄了张介绍信,还悄悄定好了出逃的时辰。

  她找准机会在热水瓶里悄悄撒进药粉。

  不到半个钟头,屋里就安静下来。

  慕锦云轻手轻脚抱起自己养的白鹅,又牵上那只总蹭她裤脚的小羊羔,背上早就卷好的铺盖卷,揣上家里抽屉里的全部积蓄,猫着腰溜出了门。

  胡慧娟和她对象早按约定守在大门口,远远瞧见她影子就赶紧招手,两人二话不说,扶她上了拖拉机,连夜往省城赶。

  到了车站,俩人忙前忙后给她买了票,又从衣兜里掏出一把皱巴巴的毛票,连同半袋窝头票一并塞进她手里。

  两人站在台阶下,目送她一步步挤进候车厅,直到她的身影彻底消失在人群里,才互相看了一眼,转身慢慢走远。

  汽笛一声长啸,把慕锦云从回忆里拽出来,列车哐当停稳,车门打开,站台上顿时喧闹起来,背着大包小包的人群开始往车厢口涌去。

  忽然身后“哎哟”一嗓子,一个提着网兜的大妈脚底一滑,整个人歪斜着过来,眼看要把她连人带篓掀翻在地。

  她刚想侧身闪躲,旁边突然伸出一条胳膊,揽住她的腰,另一只手迅速托住摇晃的竹筐。

  “地上结冰,站稳。”

  头顶传来低沉嗓音,带着北方冬天那种干冷的劲儿。

  她转头,却对上一双黑沉沉的眼睛,男人大约三十岁,穿一件深蓝工装夹克,扣子系到最上面一颗,袖口有些磨损但干净整洁。

  “活物上车不容易,得看牢点,别叫人踢着踩着。”

  他说话时呼出一口白雾,混着一丝煤炉烧过的味道。

  慕锦云眼角扫到他手掌,虎口一圈老茧厚得发黄,明显是常年握重物留下的痕迹。

  这双手不像是普通干活的,倒像是经历过不少风霜。

  “多谢大哥。”

  她小声应着,心里却绷起一根弦,这人不像庄稼汉,也不像厂里职工,到底是个啥身份?心念转了好几个来回,抬头时脸上仍是一派干净模样。

  沈路成愣了一下,嗓音缓了半分:“没事。”

  上车后,车厢里一股混杂味扑面而来。

  挨过乱哄哄的人堆,她终于找到座位,靠窗,不错。

  正弯腰要把竹篓塞进座椅底下,一只熟悉的手再次伸过来,三两下帮她推进去,顺便接过小羊的绳子:“我帮你拿着。”

  说完自然地在她身边坐下,肩头蹭着她粗布棉袄的边。

  “坐啊。”

  他原本还算温和的目光倏地沉下去,一股看不见的压力压了过来,压得慕锦云胸口发闷。

  “怕脏?”见她站着不动,沈路成抽出座位上的旧报纸,擦了擦椅面,“行了,现在干净了,能坐了吧?”

  慕锦云面无表情地坐下,往窗边蹭了蹭,后背靠上那片冰凉的铁皮墙,悄悄和旁边的男人拉开距离。

  对面的大婶正啃着冻得硬邦邦的梨子,瞥见这一幕,笑呵呵地开口:“小夫妻俩带这么多行李,是要去串门拜年吧?”

  她说话时牙齿打颤,明显被冷风吹得够呛,但神情依然热情。

  她刚要张嘴回应,过道上突然走来个列车员,手中夹着个检票本,目光扫过两人:“你们是一起的?把票拿出来瞧瞧。”

  “嗯,这是我媳妇。”

  沈路成一边说,一边若无其事地把手搭在她肩上,另一只手从兜里抽出两张车票递过去,动作熟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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